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办公室 就业服务热线: 0577-86680986 学生档案查询QQ群:699316493 用人单位服务QQ群:789384993 | |||
扫码关注-"温州大学就业" |
01
调剂专业
【注】
1.各专业均接受考生调剂,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调剂系统(https://yz.chsi.com.cn/)开通后即填报调剂信息;
2.最终调剂人数以学校下达招生人数为准。
联系人:颜老师
联系方式:18757793312
钉钉账号:15088556269
学院邮箱:jdxy@wzu.edu.cn
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:
http://jdxy.wzu.edu.cn/zsjy.htm
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:
http://yjsb.wzu.edu.cn/zsw
02
调剂原则
1.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(及招生专业目录)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,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。
2.所有调剂考生(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,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)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调剂系统进行(各加分项目考生、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)。
3.根据拟调剂计划人数,测算本轮次参加复试的人数。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的规范要求,在纪律督查组全程参与监督下,从研究生调剂系统中导出的调剂申请生源数据库中,结合专业方向生源情况,确定本轮次拟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。
4.我院机械专业接收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,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55分。
03
复试比例
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,实行差额复试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,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,先进行一志愿复试,一志愿录取不足时,再进行调剂。
04
调剂原则
(一)复试内容
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、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、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环节组成,以上内容均纳入面试中进行,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,具体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把握。复试过程中考生随机抽取试题,试题成绩总分100分,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30%,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%,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%。面试过程中,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,填写《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面试记录表》,并妥存备查。
专业知识考核
(满分30分,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)
1.考核内容:专业知识考核内容见当年《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中的专业基础知识,考生选择《理论力学》、《机械设计》、《机械制造技术基础》中的一门专业知识进行答题。考生选定的复试科目不得与调剂生的初试科目相同。
2.考核方式:主考教师根据试题提问,考生陈述。
3.评分标准:复试小组指定主考教师负责专业知识考核。
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
(满分100分,按系数60%计入复试成绩中)
1.考核内容:采用综合性、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,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、综合运用能力、创新能力等,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,对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。
2.考核方式:主考教师提问,考生陈述,考官问辩,查看材料。
3.评分标准:专家组按优(95分)、良(85分)、中(75分)、及格(65)、不及格(45分)五级评分计分。
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
(满分10分,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))
1.考核内容:考核考生外语基本听力及口语能力。
2.考核方式:主考教师提问,考生陈述。
3.评分标准:复试小组指定主考教师负责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。
(二)成绩的计算办法
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=专业知识考核(满分30分)+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(满分100分)*60%+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(满分10分)。
05
录取工作
(一)录取原则
(二)不予录取情况
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,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:
06
时间安排
调剂考生复试在调剂系统开通后(5月20日之后)进行,具体另行通知。有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,请提前按照《温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》http://yjsb.wzu.edu.cn/info/1141/4401.htm要求做好准备。
07
复试科目
专业课考核、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按《温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中所列执行。
08
其他说明
1.资格审查:复试前,我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、学生证、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。对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。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、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,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由我院决定是否给予录取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(或档案审查意见)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,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。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.诚信考试:考生需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可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